綜合外電報道,歐盟日前已同意就中歐緊固件貿易案擬出解決的日程表。
據外媒報道,歐盟已與中國就此前的緊固件貿易案在解決日程表方面達成了協議。根據一份WTO備忘錄,歐盟將要在14個月2周后(自2011年7月28日始)執行WTO爭端解決機構對于歐盟在中歐緊固件貿易糾紛案中的建議和判決。
基于此協議,中歐緊固件貿易糾紛案獲得解決的合理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12日。
2011年7月WTO裁決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緊固件征收高達85%的反傾銷關稅違反世貿組織法規,中方要求歐盟盡快回應WTO判決。而在過去的數月里,中歐兩方一直在此問題上進行爭論。
該協議的達成表明,歐盟未來將有可能接納WTO的建議,撤銷或降低對原產于中國碳鋼緊固件征收的反傾銷稅。
2009年1月歐盟認為中國緊固件產品存在傾銷,決定對原產于中國的緊固件征收高達85%的反傾銷關稅。
2011年7月世貿組織上訴機構稱歐盟針對原產于中國的緊固件實施的反傾銷措施違反了世貿組織規則,并認為歐盟27國的反傾銷關稅計算法則違背貿易的公平性,因為它把中國作為一個單獨的出口商看待,而不是把企業作為單獨的貿易商看待。這將中國作為一個非市場經濟體看待的做法帶有歧視性。
歐盟在對中國反傾銷案中采用了五個標準,主張將中國的所有出口商視為一個整體。但是WTO的最高法院——世貿組織上訴機構則認為,歐盟的這五個標準均是無效的,該案應是以單個企業作為考慮,因為目前的反傾銷關稅必須是針對某個企業的,不能針對某個國家。
|